国内刊号:34-1055/TD
国际刊号:1001-1250
发布日期:
作者:郝宪杰,宋思桐,唐宽旭,郭勇,丁志杰
单位:1.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内蒙古研究院,内蒙古 鄂尔多斯017010;2.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000;3.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能源与矿业学院,北京 100083;4. 淄博市计量技术研究院,山东,淄博 255000;5. 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0083
关键词:“双碳”目标,关闭/ 废弃矿山,土地资源,新能源开发,
矿山关闭或废弃后会产生大量的土地资源,如露天矿山的矿坑、排土场等,以及井工矿的地面广场和地面塌陷区等。土地资源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关闭/ 废弃矿山的土地资源相对较为丰富,然而由于这些土地资源受到了矿山开采的不利影响,其再开发利用问题是关闭/ 废弃矿山面临的重要难题。针对当前对于此类土地资源开发再利用模式存在的不足,首先分析了国内外关闭/ 废弃矿山土地资源与风能、光能、林业、农业、养殖业等结合开发利用的发展现状,提出了我国关闭/ 废弃矿山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体系,即土地资源的“风—林—光”新能源互补再开发模式,并研究了不同条件下的技术性因素评价标准及改造方案体系,总结了我国当前关闭/ 废弃矿山土地资源再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和难题,凝练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攻克的5 个基础理论和5 个待发展技术难点,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建议和未来发展展望。研究表明:① 关闭/ 废弃矿山土地资源的新能源再开发,是一个新兴的、潜力无限的、需要多领域交叉合作的新学科,其中地面资源是载体,而该载体受采矿影响后的状态是核心,新能源各个方向的应用是目的;② 关闭/ 废弃矿山土地资源的新能源再开发一方面是实现我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措施,另一方面也是开发新能源助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方向,同时也是实现关闭/ 废弃矿山转型的重要举措,应在进一步完善该模式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对关闭/ 废弃矿山土地资源的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来源:2024年第5期
《金属矿山》期刊编辑部